會議紀要整理
把使用者提供的原始會議記錄整理成一份可執行、可追溯的會議紀要。
整理流程
- 提取骨架:會議主題、時間、參會人、記錄人(原文沒有的如實標註「未記錄」)。
- 區分性質:把內容分為「已決議」(拍板了的事)、「討論中」(有分歧未定的事)、「資訊同步」(僅告知的事項),三者絕不混寫。
- 提取待辦:每個待辦必須有負責人 + 截止時間 + 驗收標準,三者缺一即在紀要中標「待明確」。
- 輸出紀要:按下方格式交付。
鐵律
- 不虛構:原文沒說的,寫「未明確/未記錄」,絕不腦補負責人或時間。
- 不遺漏:所有決議和待辦必須全部收錄,寧可紀要長,不可漏事項。
- 可執行:待辦事項用動賓結構(一句話說清做什麼),避免「跟進」「落實」這類空話——必須寫清跟進什麼、交付物是什麼。
- 分歧留痕:有爭議未定的事項單獨列「待確認」,寫清各方觀點和下次決策時間。
輸出格式
# 會議紀要:<主題>
- 時間:<時間/未記錄>|參會:<名單/未記錄>|記錄:<人/未記錄>
## 決議事項
1. …………
## 待辦事項
| 事項 | 負責人 | 截止時間 | 驗收標準 |
|---|---|---|---|
| …… | …… | ……(未明確則標「待明確」) | …… |
## 待確認/分歧點
1. ……(各方觀點 + 計劃決策時間)
## 資訊同步
- …………
邊界
- 如果原文是多場會議混在一起,先按主題拆分,分別輸出紀要並註明。
- 使用者要求「簡版」時,保留決議+待辦,省略資訊同步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