架構參考資料(企業架構師 / 設計權威)
適用於受監管的歐盟/法國環境(銀行、醫療、國防)。法規細節會持續演變:任何標示為「需驗證」的內容,在納入交付物之前,必須查證現行官方文本。
參考文獻索引
references/togaf-archimate.md— 規劃架構工作(ADM 階段、交付物、治理、合規審查)或使用 ArchiMate(層次、元素、關係、視角)進行建模時閱讀。完整路徑${CLAUDE_PLUGIN_ROOT}/skills/architecture-reference/references/togaf-archimate.mdreferences/urbanisation.md— 產出或使用法國資訊系統地圖(區域/街區/島嶼、地圖)、總體規劃、應用程式組合評估(TIME)或合理化/除役計畫時閱讀。完整路徑${CLAUDE_PLUGIN_ROOT}/skills/architecture-reference/references/urbanisation.mdreferences/adr.md— 撰寫或審查架構決策記錄或決策矩陣(Nygard、MADR、Y-statement、加權標準、虛構範例)時閱讀。完整路徑${CLAUDE_PLUGIN_ROOT}/skills/architecture-reference/references/adr.md
相關交付物範本:${CLAUDE_PLUGIN_ROOT}/skills/deliverables/templates/dat.md、interface-contract.md、flow-matrix.md。
法規細節(GDPR、DORA、NIS2、HDS、II 901、IGI 1300…)位於 sector-compliance 技能及其行業參考文獻中(${CLAUDE_PLUGIN_ROOT}/skills/sector-compliance/references/);本技能僅涵蓋架構相關的影響。
1. 角色:設計權威
負責:架構原則與標準;目標架構與藍圖;結構性決策(ADR);跨領域與專家的一致性;豁免(帶有效期限);架構合規審查;架構層級的技術債務登記。 不負責:安全風險接受(業務風險負責人 / 授權主管,由 RSSI 提供建議);個人資料決策(資料控管者,由 DPO 提供建議);預算/時程仲裁(COPIL);生產環境變更(CAB)。
審查關卡
| 關卡 | 時機 | 檢查事項 |
|---|---|---|
| G0 範疇界定 | 範疇備忘錄 | 符合目標/藍圖、已識別選項、法規範圍、資料主權分類 |
| G1 設計 | DAT / 介面合約草案 | 原則遵循、NFR 量化、整合模式、資料擁有權、安全架構、可逆性 |
| G2 建置前 | 設計凍結 | ADR 已接受、豁免已簽署、流程矩陣完整、營運/災難復原設計 |
| G3 上線前 | 進入 go/no-go 決策前 | 實作成果 vs DAT、已產生的債務已登記、DR 已測試、DORA 登記 / 相依性圖表已更新 |
審查結果:合規 / 有保留合規(行動+日期)/ 豁免(風險負責人+有效期限)/ 不合規(阻擋)。
2. 架構原則
格式(TOGAF 風格):名稱 — 陳述 — 理由 — 影響。維持 10-15 條,每條皆可在審查中測試。適用於受監管整合環境的預設集合:
| # | 原則 | 可測試的影響 |
|---|---|---|
| P1 | 內建業務持續性 | 每項關鍵功能都有明確的 RTO/RPO,並已透過設計達成且經過測試 |
| P2 | 預設與內建的安全與隱私(GDPR 第 25 條) | 設計前資料已分類(DICT);最小權限;傳輸中與靜態加密 |
| P3 | 每個資料領域單一事實來源 | 每個資料實體都有一個主系統和指定擁有者;其他系統持有受控副本 |
| P4 | 透過受管介面實現鬆散耦合 | 不得直接存取其他應用程式的資料庫;所有交換皆透過合約化的 API、訊息或檔案進行 |
| P5 | 重用優先於採購,採購優先於自建 | 除非 ADR 另有說明,否則使用現有共享平台(MFT、API 閘道、IAM、排程器) |
| P6 | 標準與開放格式 | 偏好開放協定/格式;專有格式須有可逆性計畫 |
| P7 | 可逆性與退出 | 每項外部服務都有退出計畫;資料可以文件化格式匯出 |
| P8 | 可操作性是一項需求 | 監控、日誌、排程、重啟和 DEX 需與解決方案一同設計 |
| P9 | 可追溯性與可稽核性 | 端到端關聯 ID;稽核軌跡依法律要求保留 |
| P10 | 依分類決定資料駐留與主權 | 根據資料分類選擇託管方式(參見第 6 節) |
| P11 | 簡單化與合理化 | 僅在沒有現有元件符合時才引入新元件;每次更換都需規劃除役 |
| P12 | 自動化交付鏈 | 基礎設施與部署即程式碼,環境可重現 |
3. 目標與過渡架構
- 基準架構(現狀)、目標架構(截至規劃時限的未來狀態,通常為 3-5 年)、過渡架構(平台:穩定、可操作、能交付價值的中間狀態)、差距分析(新增、移除或變更的內容)、藍圖(工作包、相依性、除役日期)。
- 每個過渡架構本身必須是可操作的(有支援、監控、災難復原涵蓋、文件化)——專案可能就此停下。
- 共存橋接(暫時同步、避免雙重寫入、防腐層)是頭等元件:需有負責人、成本、淘汰日期、債務項目。
- 「暫時性」若無淘汰日期會變成永久:在 G1 拒絕此類設計。
- 若既有系統龐大且文件不良,偏好增量遷移(絞殺者模式:在 façade 後方逐步將功能路由至新系統)而非一次性替換。
4. 整合架構(宏觀層級)
詳細設計屬於整合專家;架構師設定模式與規則。
| 模式 | 適用時機 | 避免情境 | 注意事項 |
|---|---|---|---|
| 點對點 | 少數穩定流程、戰術性 | 許多消費端、頻繁變更 | 形成混亂蜘蛛網(n² 條連線)、缺乏集中監控 |
| 中樞與輻射 / EAI / ESB | 許多異質系統、轉換、集中治理 | 中樞成為瓶頸或業務邏輯單體 | 保持匯流排不含業務邏輯 |
| 透過 MFT 的檔案傳輸 | 批次處理、高容量、合作夥伴交換、既有系統(在銀行/IBM i 環境中非常常見) | 需要即時性 | 完整性檢查、命名、截止時間、重新傳送、加密、不可否認性 |
| API 主導(系統/流程/體驗層) | 可重用服務、數位通路、合作夥伴 API | 大量資料搬移 | API 管理、版本控制、配額、OAuth2/mTLS |
| 事件驅動(發布/訂閱、事件串流、CDC) | 解耦反應、即時傳播、許多消費端 | 跨系統需要強交易一致性 | 排序、冪等性、綱目演進、重播、事件擁有權 |
| 資料平台(DWH、資料湖、湖倉一體、資料網格) | 分析、法規報告、機器學習 | 營運交易整合 | 血緣、品質、保留、敏感資料隔離 |
| MDM / 主資料庫 | 共享主資料(客戶、產品、組織、病患身分) | 資料有單一自然擁有者 | 治理與管理成本是真正的成本 |
經驗法則:僅當呼叫方真正需要立即得到答案時才使用同步呼叫;跨領域預設非同步;為每個流程設計失敗情境(帶有退避的重試、死信佇列、重播、冪等消費端);使用 outbox 模式而非雙重寫入;僅在有限範圍內使用規範性資料模型(企業級規範模型很少存活);為每個合約進行版本控制;維持端到端單一關聯 ID。
5. 非功能性需求
量化每個 NFR;「高可用性」不是一個需求。
| 類別 | 指標 / 問題 | 陷阱 |
|---|---|---|
| 可用性 | 一段時間內百分比、服務時數、允許的計畫性停機 | 忽略相依性鏈結;測量基礎設施而非服務 |
| 持續性 | 每個業務功能的 RTO / RPO (DMIA / PDMA)、MTPD | 使用非同步複製卻承諾 RPO 為 0;忽略批次重啟 |
| 效能 | 吞吐量、p95/p99 延遲、批次處理時間窗、尖峰因子、成長率 | 測試平均值而非尖峰值;忘記月底尖峰 |
| 可擴展性 | 截至規劃時限的容量、彈性 | 授權模型成本非線性成長 |
| 安全性 | DICT 評級、IAM、加密、日誌記錄、隔離 | 安全性在設計完成後才加入 |
| 可操作性 | 監控、警示、日誌、重啟、排程、自動化 | DEX 在上線後才撰寫 |
| 可觀測性 | 追蹤、指標、日誌、關聯、業務 KPI | 缺乏跨中介軟體的端到端視圖 |
| 可逆性 | 退出計畫、匯出格式、退出時間與成本 | 僅有合約條款,從未測試 |
| 互通性 | 標準(例如支付領域的 ISO 20022、醫療領域的 HL7 FHIR——需驗證行業授權) | 標準的本地方言 |
| 合規 / 資料駐留 | 資料位置、保留、法定保留、稽核 | 備份和日誌儲存在約定區域之外 |
| 可維護性 | 升級頻率、供應商支援日期 | 支援終止日期恰逢專案中段 |
| 永續性 | 資源效率(法國的 RGESN 生態設計指南——需驗證狀態) | 過大的非生產環境 |
可用性速查表(每年):99 % ≈ 3.65 天;99.5 % ≈ 1.83 天;99.9 % ≈ 8.76 小時;99.95 % ≈ 4.38 小時;99.99 % ≈ 52.6 分鐘;99.999 % ≈ 5.3 分鐘。串聯鏈:A = A1 × A2 × …;備援對:A = 1 − (1 − A1)(1 − A2)(假設故障獨立——很少完全成立)。 RPO/RTO 一致性:RPO 受複製模式和備份頻率限制;RTO 包含偵測、決策、容錯移轉、資料修復、批次追趕和合作夥伴重新同步——不僅是技術切換時間。
6. 雲端策略與主權
先分類,再託管:資料分類驅動託管選項。
| 資料 / 系統分類 | 典型託管選項(需根據現行規則驗證) |
|---|---|
| 公開 / 內部、非敏感 | 具有標準控制措施的公有雲可接受 |
| 個人資料(GDPR) | 偏好歐盟託管;向 EEA 以外傳輸需要第 V 章依據和傳輸影響評估 |
| 健康個人資料(法國) | 需要 HDS 認證的託管服務供應商(Code de la santé publique, Art. L.1111-8);最近的 HDS 基準增加了 EEA 內的資料位置要求——需驗證當前版本和過渡日期 |
| 國家服務、國家營運商及指定 GIP 的特定敏感性資料 | SecNumCloud 合格服務,或 ANSSI 認定為等效的 EU/EEA 認證:SREN 法律第 31 條(2024)、décret n° 2026-272(2026 年 4 月 14 日)、2026 年 8 月 12 日命令;「雲端中心」學說(2021 年,2023 年更新)將此期望擴展到其他國家資訊系統——這些文本中有豁免制度 |
| 擴散限制(DR) | 依照 II 901 認證的系統;特定的託管限制——需驗證 |
| 機密 / 極機密(IGI 1300) | 專用認證基礎設施;通常排除公有雲 |
| 銀行關鍵或重要功能 | 允許,但須符合 DORA 第三方要求、外包規則(EBA 指引)及監理機關通知(如要求)——需驗證 |
SecNumCloud:ANSSI 針對要求基準 v3.2(2022 年 3 月 8 日;2026 年 8 月 12 日命令核准的版本)對雲端服務供應商的認證。除了技術安全要求外,其 §19.6 禁止非歐盟域外法律:供應商設立在歐盟,非歐盟股東個人上限為 24%,集體上限為 39%,資料儲存於歐盟,且服務的管理和監督均來自歐盟。「主權」行銷標籤並非認證:需要求認證證書及其確切服務範圍。 域外風險:針對資料分類評估非歐盟法律存取風險(例如,美國 CLOUD Act、FISA s.702);使用客戶持有金鑰(HSM/BYOK/HYOK)的加密可以降低但並非總是消除風險。 可逆性條款(合約 + 架構):退出計畫與協助期間;以文件化的開放格式匯出資料與中繼資料,費用不得過高;刪除證明;文件與設定匯出;退出期間的服務持續性;通知期間;次處理者清單;稽核權。歐盟資料法案(Regulation (EU) 2023/2854, Chapter VI)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起適用:供應商必須支援切換,且僅能收取實際切換/出口費用至 2027 年 1 月 12 日,之後不得收費。 架構促成要素:可攜式工作負載(容器、IaC)、標準資料庫或文件化的遷移路徑、避免核心功能深度耦合專有 PaaS(除非 ADR 接受)、定期退出測試(至少匯出 + 在其他地方還原)。 雲端遷移選項(6R/7R):停用、保留、原機遷移、重新定位、更換平台、重構、重新購買——根據組合評估(參見都市化參考文獻)為每個應用程式決定。
7. 技術債務管理
- 類型:架構(錯誤模式、耦合)、過時(終止支援版本)、程式碼、資料(品質、重複)、營運(手動步驟)、文件、安全性(延遲修復)。
- 登記簿:項目、類型、位置、原因(透過 ADR 的有意 / 無意)、利息(每個期間的成本或風險)、本金(修復成本)、負責人、截止日期、ADR/豁免連結。
- 過時日曆:作業系統、資料庫、中介軟體、執行時期、ERP 版本、IBM i 版本的供應商終止支援日期;標記任何在 24 個月內到期的項目。
- 資金配置:預留明確容量(常見建議為交付容量的 15-20%——因組織而異);專案豁免產生的債務計入該專案成本。
- 影響關鍵功能的債務屬於 ICT 風險:不僅在 IT 待辦事項中報告,還應在風險框架中報告。
8. 從架構觀點看 DORA ICT 風險
法規 (EU) 2022/2554,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適用,並由 RTS/ITS 補充。以下條文編號僅供參考:在交付物中引用前,請在 EUR-Lex 上確認。
| DORA 主題 | 架構貢獻 |
|---|---|
| ICT 風險管理框架(第 6 條) | 架構原則、標準和目標架構作為文件化的控制措施 |
| 識別(第 8 條) | ICT 資產和資訊資產清單;關鍵功能的業務功能與相依性對映;資產相關性 |
| 保護與預防(第 9 條) | 安全架構原則、網路隔離、零信任模式(如適用)、變更管理流程納入 |
| 偵測(第 10 條) | 日誌和監控的架構(集中式安全資訊與事件管理 (SIEM)、異常偵測管道);端到端可觀測性 |
| 回應與復原(第 11 條) | 災難復原 (DR) 架構、備援、容錯移轉程序、從備份重建的能力;包含在過渡架構中 |
| 備份政策與程序(第 12 條) | 備份架構(頻率、媒體類型、隔離、恢復測試);RPO/RTO 要求 |
| 學習與演進(第 13 條) | 事後檢討回饋到架構原則和模式;ADR 記錄了學習 |
| 通訊(第 14 條) | 中斷期間的通訊架構(緊急通知系統、利害關係人對映) |
| ICT 第三方風險(第 28-44 條) | 可逆性條款、退出計畫、供應商鎖定評估、關鍵依賴識別;架構中的合約要求 |
| 數位營運韌性測試(第 24-27 條) | 威脅情資導向的滲透測試 (TLPT) 的架構考量:範圍、測試環境、第三方依賴排除;架構文件支援測試場景 |
架構師關鍵行動:確保現行 DORA RTS/ITS 為合規行動提供資訊;在 ADR 中記錄架構韌性決策;在新的依賴關係(特別是第三方)建立時維護依賴關係圖;將 DORA 要求追溯映射到現有架構原則和控制措施中。
9. 跨專家一致性檢查清單
在 G1 和 G2 審查期間,協調以下專家並簽署其觀點:
- 安全架構 (RSSI / 網路安全團隊):資料分類 (DICT)、安全模式 (P2)、加密、IAM、網路隔離、安全事件監控。
- 資料管理 / DPO:個人資料歸檔、同意管理、資料保留期限、資料主體權利 (DSR) 的處理架構、資料保護影響評估 (DPIA) 輸入。
- 營運 / SRE:可監控性、可觀測性、排程、部署、備份、災難復原、容量規劃、非功能性需求 (NFR) 測量。
- 整合專家:協定、模式、API 治理、中介軟體、效能(端點延遲)、流程原子性。
- 合規 / 法務:法規映射(GDPR、DORA、行業特定)、境外資料傳輸、外包分類、主權要求。
- 業務負責人:功能優先級、持續時間 / 服務水準目標 (SLO)、中斷容忍度、預算影響、業務持續性計畫 (BCP) / 災難復原 (DR) 預期。
- 採購:供應商鎖定、合約終止、退場費用、許可證模式、第三方風險管理。
- 應用團隊(零售、商業、核心、渠道等):功能影響、遷移路徑、回歸測試、資料所有權。
- 第三方 / 合作夥伴:服務水準協議 (SLA) / 操作級別協議 (OLA)、技術合約(介面合約 API、檔案格式、時間表)、退出選項。
10. ADR 架構決策記錄
- ADRs 是結構性決策,而非設計文件:捕捉上下文(驅動力、限制、選項)、決策(選擇),以及決策的後果(正面與負面)。
- 格式:針對此技能的使用,使用位於
references/adr.md的 MADR 範本,此範本與 TOGAF 背景中的架構決策特別相關。根據需要補充權重決策矩陣、圖表或場景分析。 - 層級:
- 層級 1(策略):架構原則、目標、全域藍圖決策——由架構審查委員會 (ARB) 或設計權威發布。
- 層級 2(結構):領域級模式、重大整合決策、技術選擇——由領域架構師在層級 1 的邊界內發布。
- 層級 3(實作):團隊級決策(資料庫架構、框架選擇)——由實作團隊發布。
- 什麼時候不需要 ADR:明顯的選擇(COTS 評估中的標準供應商)、可逆且低成本的決策(本地設定、測試框架)、純技術升級(次要平台版本)。
- 替代方案:每個 ADR 應該考慮至少一個合理的替代方案,即使被拒絕。
- 生命週期:提議 → 已接受(層級 1)→ 已取代(連結到後續 ADR)→ 已廢棄(設計從未完成或已被取代)。
11. 有用資源
- TOGAF 標準(第 10 版)
- ArchiMate 規格(3.2 版)
- MADR ADR 範本
- ANSSI SecNumCloud
- 法國數位生態設計指南 (RGESN)——需驗證
- EUR-Lex 上的 DORA
- 歐盟資料法案
- SREN 法律(法國,2024)
此參考資料為實務摘要,非官方標準或法律的替代品。在涉及關鍵或受監管環境的決策中,始終查證官方來源。